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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平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04-09 11:22:04   来源:保平镇纪委   揖稿/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3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4月1日,保平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镇党委书记漆昌顺主持,全体镇干部、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村(居)四职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琼带领大家通读学习了《监察法》法条全文。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监察法》内容,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扶正祛邪,为自觉营造保平的风清气正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把党和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对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具有深远意义。全镇上下要严格对照中央要求,抓好贯彻实施,镇纪检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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