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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机关:认真学习《监察法》 做遵纪守法好典范
2018-04-09 11:12:31   来源:县政协机关纪检组   揖稿/编辑:   

        3月30日上午,仪陇县政协机关在行政中心八楼政协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麦生学主持会议。

 

        机关纪检组长张巧玲首先通读学习了《监察法》法条全文,针对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原则和方针、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权限、监察程序、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重点解读,特别是围绕为何立法、为何成立监察委、如何实现监督全覆盖、如何开展监督、如何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谁来监督监察委等六大焦点着重进行了学习。

        会议指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监察法》是我国首部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反腐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会议要求,政协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持续深化对监察法的系统学习,全面领会掌握《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自身免疫力;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县政协各项工作的总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忠诚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扎实有效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权威,积极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时时事事依法依纪依规,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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