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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校长”竟用教辅资料筑起“黄金屋”!?
2018-09-11 09:25:12   来源:廉洁四川   揖稿/编辑:   

 

大家还记得读书的时候,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就是教育我们要认真读书学习,读书是人生的绝佳之路,“书”则是我们拥有知识和财富的不竭源泉。然而在南充仪陇县,却有人利用教辅书籍来为自己构筑“黄金屋”。

接下来看看这起不法书商撂倒三个“明星校长”的腐败串案。

 

 

三个“明星校长”的腐败串案


(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姜福林庭审现场:被告人姜福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

2018年5月18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敲响法槌,仪陇中学原校长姜福林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2月8日,姜福林被南充市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成为南充市成功处置的首例留置案件。

回看仪陇县这位昔日“明星校长”,其堕落之路让人唏嘘不已。十多年前,一篇《一个共产党人的人格魅力》这样报道姜福林:一个领导者,除了职务赋予他的职责、权力之外,他个人的道德品质、性格、气质和能力,往往是事业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那时,姜福林无疑是一个富有人格魅力的校长。

南充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姜福林1980年转业进入了仪陇县教育系统,2015年退休。在职期间,他先后五次被仪陇县委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南充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校长”。可以说,曾经是一个干工作的行家里手。

然而,能而不廉,祸患将至。他的堕落,与不法书商周瑜的频频围猎密切相关。

书商 周瑜:找了他几次没答应,然后找他的同学帮忙牵线,他就把我约到一个茶坊,答应把学校的部分教辅资料征订交给我。我呢就按照定价的30%回扣返给他。

经查实,2010到2012年,姜福林先后收受周瑜银行转账26万元和现金20万元。落马后,他在忏悔书中写到,“本应该不忘初心,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但在合法与非法的复杂考验前,把廉政纪律抛到九霄云外,一步步滑向了罪恶的深渊”。

当然,被周瑜带入“坑”的“明星校长”不止姜福林一人。针对仪陇县教辅订购的“黑洞”,南充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深挖彻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又有两名校长从“马鞍”上坠落。

南充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姜福林案件的审查调查中,我们顺藤摸瓜地发现了马鞍中学原校长许远辽、副校长吴辉的犯罪事实,同时把他们纳入了我们的审查调查视线。

许远辽也是当地人眼中的“教育明星”,年仅41岁成为马鞍中学校长,曾骄傲地把自己的职业称作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书商周瑜更看重的是许远辽校长的身份和权力。

书商 周瑜:就是说(教辅征订)必须要通过校长或者主任这一块打开缺口。

南充市仪陇县马鞍中学原校长 许远辽:(周瑜)他跑了我几次办公室,来给我说这个事情,后头他(周瑜)介绍过后有回扣,我们才(协商好)的。

2008年,许远辽接受周瑜的请托,同意马鞍中学在周瑜处订购教辅资料。作为回报,周瑜分两次送给他现金1.5万元。2010年上半年,为进一步扩大在马鞍中学的教辅资料销售种类、数量,两人约定,从2010年秋季开始,双方保持长期订购关系,且周瑜按照固定的回扣比例予以返现。

书商 周瑜:我跟校领导谈成最低多少折扣,然后开票、收钱,按个八折或者九折收,甚至全价收。比如,我承诺的,我只要三五折,那么其他的就全部返给校领导。

南充市仪陇县马鞍中学原校长 许远辽:他(周瑜)给我们开的条件就是,给我20%的回扣,我就接受了。

按照约定,仅2010年5月至2011年底,周瑜先后采取二次送现金、三次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许远辽共计41万余元。

由于每份订购合同都同时需要副校长吴辉签字把关,许远辽告诉了吴辉周瑜订教辅给回扣的秘密,并安排今后二人平分回扣。

南充市仪陇县马鞍中学副校长 吴辉:也就是当时很年轻,就按照这种安排,校长安排的,去落实、去执行。

一味地盲目服从加上对金钱的渴望,让他忘记了原则和底线。2011年底至2017年,吴辉先后收受周瑜所送共计50万余元。

南充市仪陇县马鞍中学原副校长 吴辉:很后悔、很惭愧,并且这次这个事情,也是我这一生,四十多岁了,应该是完了吧。

当知道周瑜在接受组织调查姜福林一事后,已经调任仪陇县教师进修校副校长的许远辽不得不心虚起来。

南充市营山县纪委副书记 监委副主任 刘海:许远辽所采取的行动不是向纪委或司法机关主动说明问题,而是为逃避查处做足功课。不仅要求周瑜在组织调查时不要供出自己,而且还两次与吴辉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作虚假陈述。

订立攻守同盟、公然对抗组织调查,非法利益构建的关系,根本经不起法纪的震慑。在接受调查时,周瑜早已将事情和盘托出,等待许远辽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 郭林:本案经我院审查后,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指控,许远辽2008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教辅资料采购、学校工程建设以及食堂承包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副校长吴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0余万元,个人分得118余万元。

8月23日,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远辽、吴辉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周瑜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许远辽、吴辉退缴的违法所得以及周瑜因行贿而获得的非法利益全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三人皆处罚金20万元。

南充市仪陇县马鞍中学校长 许远辽:只想重新做人,洗心革面,不要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庭审当天,南充市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各中学校长共计120余人,旁听了许远辽、吴辉受贿案、周瑜行贿案的公开庭审,全市3万余名教育系统教职工收看了庭审网络直播。以案说纪,给全市教育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育工作者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本银:教辅行的腐败问题,严重践踏了国家法律,侵蚀教师队伍,也极大伤害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感情,败坏社会风气。针对这种行为,我们将持续用力,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切实维护教育正常秩序。

仪陇县教育系统串案,是南充市第一个行贿受贿同庭受审的职务犯罪案件,是第一个职务犯罪当庭宣判的案件,周瑜行贿案也是南充市监委成立后查处并处以刑法的第一案。案件的查处,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净土理应纯洁,师德必须坚守,法纪不容挑战,希望本案能给广大教职队伍和党员干部更多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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