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新闻资讯
权威解读
信息公开
廉政文化
公告公示
专题报道
互动交流

江苏睢宁:创新“X+1”公示防止绩效考核“掺水”
2014-03-21 12:03:01   来源:中央纪委   揖稿/编辑:   

    “我们接到群众反映,说你在单位公开栏公示的工作实绩与事实不符,请你实事求是作出说明。”“我刚入职不到半年,正在熟悉工作岗位,进行角色转变,所以谈不上有什么工作实绩。但单位领导要求公示不少于5项工作实绩,我怕空白难看,便将刚分管的科室成绩写为自己的工作实绩,我下次一定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这是近期江苏省睢宁县在科级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期间,绩效考核组与被考核科级干部之间的问答场景。
为有效防止干部随意夸大自身工作实绩,睢宁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科级干部总结出“X”项最能体现个人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工作实绩,“X”不超过5项,并提出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或最需要提高的某一方面能力,以“X+1”实绩公示表的形式在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通过这种“晒实绩”的方式,将干部置于更加透明的监督环境之下,有效防止干部夸大实绩,让干部群众能直观地了解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不让老实人吃亏。
    近期,该县从纪委、组织、审计、人事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绩效考核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实绩“掺水”情况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先后有4名科级干部因工作实绩“掺水”被诫勉谈话。(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相关热词搜索:睢宁 江苏 绩效

上一篇:湖南常德:"五统一"制度保证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
下一篇:反腐倡廉公益广告《走钢丝》

分享到: 收藏

领导机构 - 组织机构 - 工作程序 - 工作报告 - 监督曝光 - 审查调查 - 巡视巡察 - 其他 - 友情链接

中共仪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仪陇县监察委员会 主办

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8号行政中心三楼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蜀ICP备19039098号-1

川公网安备 5113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