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8年8月28日起,开展十三届仪陇县委第五轮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巡察对象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仪陇县档案局、仪陇县政务服务中心、仪陇县农牧业局(农广校、农能办、农机监理站、水产渔政局、国有农场)、仪陇县工商业联合会、仪陇县妇女联合会、仪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仪陇县统计局、仪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规划监察大队)、仪陇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仪陇县直机关工委、仪陇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仪陇县总工会、仪陇县粮食局、仪陇县铜鼓乡。
二、 巡察安排
县委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仪陇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监察大队)、仪陇县档案局、仪陇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仪陇县农牧业局(农广校、农能办、农机监理站、水产渔政局、国有农场)、仪陇县直机关工委、仪陇县妇女联合会。
县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仪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仪陇县统计局、仪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巡察仪陇县铜鼓乡。
县委第四巡察组,常规巡察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规划监察大队)、仪陇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仪陇县工商业联合会。
县委第五巡察组,常规巡察仪陇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仪陇县总工会、仪陇县粮食局。
三、 巡察内容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仪陇县委巡察办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