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13日,县地税局召开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全体中层干部50余人参加了约谈。
会上,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勇同志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四项要求:一要强化认识。要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自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要多措并举。要继续从廉政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营造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要严格追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促进作风持续转变。四要做好表率。要在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传递清白做人、廉洁从税正能量。
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勇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解决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纪权威。二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通过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规范权力运行,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划清责任边界,并加强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