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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7-23 09:57:10   来源:县纪委宣传部   揖稿/编辑:   

        1、仪陇县委农工委主任,县政府农工办党组书记、主任鲜明强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期间,鲜明强与农工委副主任胡长青、侯太平等人商议决定,在农工委实施的项目中向建设方违规收取资料费3.32万元、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聚餐、购买酒水等开支。鲜明强、胡长青、侯太平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鲜明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侯太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6月,胡长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2、仪陇县回春镇罗家沟村村委会主任罗明忠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12月,罗明忠与该村村委会副主任罗文虚列支出从镇农业服务中心套取资金1.2433万元用于吃喝。2018年6月,罗明忠、罗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仪陇县回春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春节前夕,回春镇党委召开会议决定给班子成员及个别干部发放辛苦费,时任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孟珩及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小琼通过虚列差旅费、租车费的形式,在镇财政所各领取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6月,李孟珩、吴小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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